他的手已经放在衣袋边,又不放心的向四面一看,他看到对着外墙,在门口与水槽中间,有一块浑朴的巨石,想有六十多磅之重。墙的那边是大街。他可能听见过路的人,那儿的行人常是很多的,但从门口看不见他的,只有从大街上进来的人,确是可以遇着的,所以处置非迅速不行。
他面朝着巨石,两只手紧抓住巨石的一头,尽力地把它翻了过来。在石头下有一个深井,他立刻把衣袋里的东西全倒进去了。钱袋放在最上边,然而深井仍没有放得满。于是他又扳着石头,把它扭了回去,和原来一样,只是稍稍高了一些。于是他扒着周围的泥土,然后用脚在石边上踩实,这样就一点儿也看不出什么了。
然后,他走了出去,仍转身走回到广场。这又是非常可喜的一桩事儿,几乎把他乐坏了,正如在公安局所遇到的一样。“我已经把一切痕迹埋没了,谁会,谁会往那石头底下去翻呢?自然,那巨石是从房屋修建时就放在那边的,以后将仍是那样,而且如果被发现了,谁又会想到是我呢?一切事都过去了!神不知鬼不觉的!”他不禁好笑起来。是的,他记得他自始就在无力气的,神经质的,不出声的大笑中,他从广场走过时,始终也在大笑着呢。但当他走到两天前遇见那个女孩的K路时,他的笑声突然停住了。有另一个念头钻进他的脑中了。他忽然觉得,再去经过那个女孩走后,在那上面沉思过的座位,似乎不愿,而且要去遇见他曾给他二十个戈比的有胡须的警察也未免讨厌:“鬼东西!”